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时,
需要提前进行备案。
为了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能够实现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将其基本个人信息录入到医保信息系统库,进行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包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和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备案。只有事先进行过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才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
目前本市有以下4类人员,
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3)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参保人员;
(4)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责任编辑:李晓(EN035)